星期五
2021年03月05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么福起、么同海:

本院受理上诉人么福起因与被上诉人汪俊杰、么同海、原审第三人江苏华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冀02民终58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么福起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段凤军: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平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2021)冀0205民初155号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单、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郭金海:

本院受理原告李中华诉被告郭金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兴隆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史永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2民初18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苗成敏:

本院受理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822民初2591号。原告起诉要求:你方归还贷款本金29987.76元及利息。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兴隆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兴隆县人民法院

公告

邯郸平安医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赵立双、史红霞、龚俊燕、李思月、王晓霞、刘鑫鑫与邯郸平安医院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130402336293724C)劳动争议一案(邯山劳人仲案【2021】第048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本委定于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上午九时在本委(邯郸市陵园路58号邯山区政府机关西院)开庭审理此案。请携带单位法人资料和案件相关证据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10-3120670

邯郸市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马勇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1821,特此声明。

刘中良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0287,特此声明。

纪伟刚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25027,特此声明。

刘学超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29737,特此声明。

张洪欣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33447,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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