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封颖慧
她们是英姿飒爽的公诉人,也是“读心有术”的法治“老师”。她们就是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女子法律服务队队员。
从一个念头到一支队伍
时间回到2016年1月26日。那一天,冬风萧瑟、寒意渐浓。但当时任栾城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吕岩青的心情却与这阴冷的天气截然相反,暖暖的、热热的。
这一天,吕岩青与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家属一起来到省未管所,看望正在服刑的未成年人程某某。2015年4月,程某某因强奸罪被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当时此案是栾城区检察院未检科成立以来办理的案情较为复杂特殊、判处刑期较长的案件。程某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但心理压力一直较大,觉得自己犯下的罪行龌龊,辜负了父母和老师的教育,无颜见人。
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不仅一直对程某某释法说理,更是一直关注程某某的心理问题,提审、开庭时都对其进行了心理上的疏导及生活上的关怀。入所服刑后,吕岩青的定期看望更使程某某的心态有了很大的转变,不久脸上就出现了久违的笑容,也树立了面对新生活的勇气。此外,办案人员还多次对程某某的父母访谈,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孩子的犯罪问题,并从改变自身开始,真正接纳、正确教育程某某。
看到程某某有这样的进步和转变,吕岩青十分欣慰,也正是在办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让她萌生了成立一只专门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监护人缓解不良情绪、疏导心理压力队伍的念头。
2015年7月,由吕岩青牵头,汇聚年轻女干警力量的栾城区检察院女子法律服务队,经院领导批准正式成立。截至目前,该队共有10名成员,今年还有三位新招录的检察官助理已申请加入。
就这样,从一个念头到一支队伍,栾城区检察院女子法律服务队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了栾城区检察院法律服务工作的一面旗帜。作为发起人和队长,吕岩青对记者说,女子法律服务队一直是她最为自豪的工作成果,是实现她司法为民、贴近群众的重要平台。
从一枝独秀到多点开花
成立之初,栾城区检察院女子法律服务队主要开展的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她们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对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并将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贯穿其中,做到办案与预防并重。
结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经验和做法,吕岩青研究制定了“五个一”措施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即进行一次家访、开展一次谈心、讲授一节法治课、奉献一次爱心、介绍一个就业机会,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的作用,使帮教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涉案未成年人尽早走出阴影和盲区,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同时,服务队还与栾城区阳光心灵咨询中心合作,联合举行家长课堂,进行亲子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借助社会力量联合开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
随着队伍的壮大和成熟,除了未成年人的相关工作外,栾城区检察院女子法律服务队开始深入群众,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同时了解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2020年6月,服务队成员林霄检察官策划了栾城区检察院12309“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主题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了解。
服务队与团区委、区教育局多次沟通,安排院主要领导到各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建立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倾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2020年,服务队深入栾城三中、五中、六中等学校,举行了一系列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同年12月,法律服务队走进栾城区第二小学,为学生们送去了一场量身定制的法治讲座。
2020年受疫情影响,线下活动减少,队员们便探索利用网络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学生和家长一致好评。
激情照亮前路
5年的法律服务工作,让法律服务队的队员们经历很多,看到很多,思考很多。其间,也陆续有女检察干警、志愿者加入法律服务队伍。
为了更好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吕岩青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学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两名公益岗位的大学生,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主动帮助检察官制作课件、设计法律宣传册,经常设计到后半夜……
2019年,栾城区检察院获得“栾城区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20年,栾城区检察院女子法律服务队先后被评为“石家庄市志愿服务创新项目”、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这一系列的成绩都离不开女子法律服务队每一位队员的努力和付出,同时这些荣誉也激励她们,更加坚定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春雨润物细无声,幽兰吐蕊暗香来。这是对栾城区检察院女子法律服务队最好的诠释。没有响亮的名字与口号,只有脚踏实地的行动;没有百百千千的队员,只有女性天生的温柔和爱心;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迹,只有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没有林林总总的荣誉表彰,只有对工作的认真负责。这些平凡的女性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书写了忠诚、维护了正义,用自己的一举一动传递了爱心、彰显了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