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图 李婷
2月21日,枣强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走进马屯镇马屯村、唐林乡朴庄村等村庄,巧借农村“大喇叭”向村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民警结合农民日常出行特点,借助村里“大喇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广播安全出行注意事项,以及农用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酒后驾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其严重后果等内容,并通报了典型事故案例,倡导群众从自身做起,养成自觉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图为交警大队宣教人员在利用农村“大喇叭”向村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