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娟宁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生活当中,夫妻之间、家庭里面、邻里之间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如何使矛盾止于小、终于无,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
近年来,衡水市冀州区认真实践“枫桥经验”,针对基层矛盾纠纷的特点,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区”,最大限度地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起了完善的冀州区人民调解工作模式。
村村都有“帮大哥”
小王家在小林家的南边,一到下雨天,小王家的雨水就混合着泥土、树叶等哗哗地往小林家流,还把小林家的墙根泡了。双方就此理论时,小王却说不是自己家的院墙他不管,小林只好去找了胡同里的张大哥。经过张大哥的调解,小王羞红了脸,承认了错误,赶紧给邻居小林道歉,还承诺一定赔偿损失,解决了之后的排水问题。
类似的纠纷还有不少,像翻盖房屋造成排水问题等也是农村常见纠纷,虽然这些都是小纠纷,但如果不及时处理,往往引发大问题。为进一步解决村(居)矛盾纠纷,冀州区推进区、乡(镇)、村(居)三级调委会建设,做到村村(居)有调解员、乡村都有调委会,并在每个乡镇、每个村(居)配备了调解室,由村里德高望重、有法律素养的群众担任调解员。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382个、社区调解委员会8个、乡镇调解委员会10个,有人民调解员1264名,且各调委会统一制定了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调解规范。近年来,冀州区共调解各类纠纷1684件,调解成功1656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专业的事专业人干
某小区居民李某拒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催缴没有结果,只好找到了物业纠纷调委会。原来,物业公司在之前修理用电开关时,把李某家的电表烧坏了。李某找物业公司说理未果,因此才不交物业费的。经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李某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改变了工作态度,双方皆大欢喜。
冀州区司法局联合住建局、社区办在万都城小区设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调解冀州区各小区停车难、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难等物业纠纷;冀州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区民政局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设在区民政局,每天有专职调解员坐班……冀州区共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0个,没有因调解不及时、不正确引发的矛盾激化案件,为构建平安冀州发挥了积极作用。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王某放羊时任由群羊到小王家的麦田啃食,正巧被小王发现。双方就赔偿损失问题发生严重争执,引发路人围观。村里的调解员就地调解,对王某的错误行为和小王的冲动行为分别给予批评和规劝,继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王获得适当赔偿。调解员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问题,使一场互不相让的纠纷得以顺利解决。调解员以该案为例,趁机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真正做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对于农村最常见的婚姻、邻里、宅基地、赡养等各类纠纷,调解员在调解时经常召集左邻右舍一起来听,并在调解过程中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防止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除此之外,调解员们也经常利用村里的图书角,结合调解案例和法律读本,讲解案件责任划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给村民们上了一堂堂生动的“以案释法”课。
矛盾纠纷始于微终于无
老李一天的步数经常上万步,原来他没事就在村里来回溜达,路上听着谁家有个鸡飞狗跳就进去串个门。“就当唠嗑了,给人解决个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是为了防止演变成大事啊!”作为调解员的老李,经常在微信群里发、大喇叭里喊:“有矛盾、来找我,省时省力不花钱……”
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村级调委会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负责,坚持矛盾纠纷日排查、周上报、月总结。调解员坚持每天排查矛盾纠纷,每周上报排查情况,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碰头会,针对近一段时间内多发、频发的纠纷进行总结、探讨,研究预防方案。疫情期间不能外出,不能聚集,长时间居家,难免有个别群众情绪激动,发生家庭、邻里矛盾,各村调委会充分发动人民调解员,通过隔门对话、微信通话、视频聊天等形式,讲道理、话团结、战困难,化解了一个又一个潜在矛盾。他们直面矛盾纠纷焦点,把握群众思想动态,服务群众利益诉求,有力地维护了家庭、邻里、社会的平安稳定,守护了一方和谐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