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为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3月5日,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河北法院2021年立案工作十项便民措施”,并即日起施行。
立案工作十项便民措施为:
登记立案不拖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各地法院公布立案监督电话,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及季度末、年底不立案现象。
生效证明免提供。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无需提交判决书生效证明,由人民法院主动核查判决生效情况,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跨域立案全覆盖。扩展跨域立案办理主体和案件类型,全省所有人民法庭全部实现跨域立案服务,人民群众可以就近到全省任何一家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
诉前化解规范化。全面推广诉前多元化解工作,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并限定合理期限,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在线调处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化解纠纷“零”成本。
流程节点透明化。能够当场立案的全部当场立案,最大限度缩短立案审查周期,规范案件移送、流转程序和时长,加强节点管控,逐步实现案件流转全流程公开。
立案服务标准化。统一全省法院立案受理、诉讼费用收取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家诉讼服务中心享受到相同优质的服务。
网上线上不打烊。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以及12368热线非工作时间自动查询功能,推广电子送达和电子卷宗应用,扩展12368热线服务功能,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一号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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