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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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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速交警通过非现场方式严查疲劳驾驶

2月份以来已录入疲劳驾驶违法151起

河北法制报3月10日讯 (记者 郑伟 李永志)记者今天从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为强化“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剔除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省高速交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开展非现场执法全力打击疲劳驾驶。据统计,自今年2月以来,高速交警通过公安网非现场录入疲劳驾驶违法151起。

据介绍,疲劳驾驶是指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现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明确了可以将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提取的数据作为证据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为疲劳驾驶非现场录入提供了充足的法律支撑。关于疲劳驾驶违法时间及地点的确认,明确指出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途经地、结束地,以卡口或龙门架通行照片记录的车辆行驶时间和地点进行录入,照片记录的时间和地点须是车辆正处于疲劳驾驶行驶区间内。

省高速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掌握长途驾驶车辆的连续行车时长,对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人进行非现场处罚,对于警示驾驶人规避此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驾驶意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是预防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

在今年2月以来高速交警录入的151起疲劳驾驶违法中,包括公路客运车辆6起,分别处罚款100元、记12分;危险品运输车4起,分别处罚款100元、记12分;中重型货车141起,分别处罚款100元、记6分。

在工作中,省高速交警总队还制定了《历史疲劳驾驶记录非现场录入的流程》,根据车辆报警的具体情况,依法依规查处。对于实时报警的违法车辆,开展现场查处,强制违法驾驶人休息纠正违法;对于历史报警记录,经全面分析取证后,将证据材料录入审核至“六合一”平台 。同时,实行“一车一档案”制度,确保数据、图像资料能全面、客观地反映车辆的违法行为,将疲劳驾驶记录非现场录入办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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