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 通讯员 周华)3月8日,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依肖某申请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依法送达,这是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今年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介绍,肖某与李某于1994年登记结婚,二人共同育有一子。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关系紧张。2020年以来,李某多次对肖某实施家庭暴力,为此肖某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3月8日,肖某向北戴河区人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请求法院依法限制、制止李某的行为。主办法官经过认真审查、了解案件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对肖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李某骚扰、跟踪、接触肖某及其相关近亲属。保护令签发后,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肖某、李某,肖某住所地居委会和公安机关送达。
北戴河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李某以往的行为及肖某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以优化维权社会环境为宗旨,充分发挥了司法对家庭暴力行为人的威慑作用,进一步加大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力度,预防和防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保护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