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3月12日,省委政法委印发《2021年“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推选展示活动。
此次“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的推选范围为:长期在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的在职在编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含本级)、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含本级)以下职务和三级调研员(含本级)及相当层次以下职级的政法干警;工作在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一线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
推选条件为: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恪守政法职业精神,以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担当精神,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工作选择;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严肃执法,永葆一名共产党员和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
曾经获得“最美(青年)政法干警(政法委员)”荣誉称号或提名奖的原则上不推荐。
根据实施方案,“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通过自下而上推选产生,活动分为启动实施、推选展示、集中宣传三个阶段。
3月为启动实施阶段。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地各政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推选展示具体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法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主题宣传展示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浓厚社会氛围。
4月-6月中旬为推选展示阶段。“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推选采取逐级推荐方式。由各地党委政法委具体组织,各级政法单位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等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推荐“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参评人员。各市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单位从本地本系统“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参评人员中择优推选“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候选人报省委政法委。
省直政法单位对全省推荐的“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参评人员,分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定。省委政法委牵头,择优遴选出30名省级“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6名省级“最美政法委员”候选人,通过媒体对候选人进行推介展示。(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