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5日
第04版:法案

自认不偷不抢“帮人忙” 孰知“动动手指”进牢房

河北法制报讯 (马士江 王凤荣)“我以为这不偷不抢的,就是替人发发微信,搭个桥、帮个忙呗,谁知道还犯了法?”3月9日,经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文某华因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4月,32岁的山东省临清市老赵庄农民文某华,被家族哥哥文某利(已判刑)请去吃饭时,将自己接手的一桩转手即可赚钱的处理废料生意告知了文某华,他称自己苦于文化低,不懂智能手机,想托付文某华通过网络寻找下家,并对他说,转手对象要越偏僻越好,起码不要在当地。文某华谙知废品处理生意的“猫腻”,心想自己不买不卖不倒手,反正就是帮个忙。随后,他通过网络发帖,很快找到了清河县的农民王某(已判刑),与其聊天。他在获知王某并无处理废物资质的情况下,依然将其联系方式告知了文某利。

经文某利每吨提成百元的从中撮合,文某利的上家闫某(已判刑)与王某直接洽谈,王某获得1.55万元处理费后,接受了30吨有毒固体废料,并将其深夜分散抛至两省三市交界的临西县东枣园乡河道内。

临西县检察院在审查案卷时发现了漏犯文某华,将其追诉。法院认为,文某华虽未亲自参与倾倒固体废料,却主动提供没有废物处理资质的个人联系方式,造成同案犯非法倾倒有毒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念其所起作用较小,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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