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林林
3月9日凌晨1时50分许,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北站派出所北站综合警务服务站接到有人报警称“不想活了,想跳楼自杀”。民警一边往现场赶,一边打电话安抚报警人的情绪。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人已将左腿搭在栏杆上,准备跳下来。
经了解,报警人小郝今年25岁,山西平遥人,现在太原某学校读大专,明年毕业。小郝跟民警讲,正月十五他拿了父母700块钱,后来父母发现钱又少了两次,便怪罪于他,他感到受了冤枉,并多次申辩,可父母对其态度非常轻蔑,他因此觉得内心受到极大伤害,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离家四处溜达,后乘火车来到石家庄。
北站警务站副主任王强、民警孟翠平一人负责在现场跟小伙子聊天分散他的注意力,一人趁机爬到三楼伺机采取行动。“犯了错不要紧,重新改正就行了。别人越瞧不起你,你越要做出个样子给别人看!”北站警务站副主任王强耐心地跟小伙子讲道理。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耐心劝解,小伙子的思想工作终于做通了,他的情绪渐渐平稳下来,同意跟随民警下楼。下楼后,民警又反复对其做思想工作,让其树立信心。
就在民警准备离开时,小伙子红着脸说自己现在身上的钱花完了,没有钱买回家的车票。王强立即从警务站应急救助基金取出了100元,帮他购买了车票,并把剩下的钱交给他,让他路上买吃的。
4时57分,民警将小伙子送上了回家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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