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1年03月17日
第01版:一版

司法所里的“帮大哥”

——记唐山市丰南区司法局胥各庄司法所所长李小先

图为李小先(左)在为群众调解纠纷。(资料图片)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吴艳丽

“一句话可以让人笑,一句话也可以让人跳。话说得好,三言两语就可以促成纠纷的调解;言辞不得当,千言万语也免不了调解的失败。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说话’之道。”

说这话的是获选河北省2020年“最美政法干警”的唐山市丰南区司法局胥各庄司法所所长李小先。从1995年参加工作开始,25年里,李小先先后在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过,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司法所里的“帮大哥”。

理论联系实际 打造业务精湛团队

“今天是星期三,是咱们司法所的集体学习日。一个是理论学习,一个是说说遇到的新情况。”

从事司法工作伊始,李小先就买来法律典籍,学习理论知识。一边学,一边把这些法律条文运用到工作之中。

“但一个所靠一个人撑不起来,我们必须打造一支理论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团队。”

2012年,来到胥各庄司法所之后,李小先说干就干。从那时起,每周三下午就成了集体学习日,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如何干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及农村常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在理论学习之后,就是对辖区这一段时间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体分析。

“咱们辖区的李某是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是不能出辖区的。但前几天我们发现他没有请假就出了辖区,我们就给了他一次警告,后来才知道他找了一份开救援车辆的工作,前几天正好赶上有活儿去韩城,这一忙就忘了报备。你看这个事儿该怎么给他算?今后他还要经常出辖区。”社区矫正协管员李丹询问。

“必须明确告诉他,如果未经请假离开辖区属于违反矫正规定,将予以警告一次,警告三次后将启动收监程序。一是让他转到工作地所属的司法所接受矫正,一是杜绝离开辖区。”

讨论结束,问题得到了解决。正是这样的理论加实践,让司法所全员的水平都得到了提高。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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