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剑)3月3日,唐山市开平区检察院与区公安、民政、团委等联合签署了《唐山市开平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及时、有效、干预的原则,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效果最大化。
《意见》明确了各单位的具体职责,要求各单位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明晰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顺利运行。同时,各单位建立定期联席会议等沟通协调机制,研究部署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明确检察院未检办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流程,参与研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各单位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流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开平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和更多社会力量,协同建立配套保障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感化,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犯罪率,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综合、全面、系统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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