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闫芳 马妍妍)近日,武强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在民营企业服务站对两名涉案民营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不起诉公开听证。
承办检察官介绍了两起案件事实、证据、处理决定及法律依据。在这两起案件中,两家被不起诉的企业所占土地均为规划工业用地,相关政府部门也承诺协助办理用地手续,后因急于投入生产,两家企业均在用地手续未审批完备的情况下建设厂房,且所占土地面积均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标准。承办检察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现场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认为两名被不起诉人的行为确实是由一些客观因素和历史原因导致的,两名被不起诉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均认罪认罚,而且其经营的企业在当地税收和吸引就业方面都作出了一定贡献,因此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武强县检察院积极贯彻“少捕”“慎诉”的执法理念,研究决定对这两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听证中,一致同意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称赞这是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之举。
听证人员表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不仅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又提高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两名被不起诉人表示,由于自己不学法不懂法才导致犯罪,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关怀和厚望,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致力为武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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