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春风吹拂大地,万物迎来复苏,一幅幅复工复产的画卷在燕赵大地铺开。2020年的春天,当全省上下按下经济发展“重启键”,吹响聚力推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的“集结号”,我省三级法院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打通堵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制度保障”助力经济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快速、稳妥处理好涉企纠纷,帮助企业化解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全省法院纷纷出台规定,帮助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生产,提升产能。
省法院制定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作出32条具体规定,加大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大力开展涉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从防范诉讼程序风险、民商事合同风险、公司经营风险等6个方面,明确50项与疫情紧密相关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规定,为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指明了方向和原则。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禁止超标的查封涉案企业资产,尽可能“活封活扣”或依法妥善置换查封财产,保证企业流动资金的正常使用,支持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8条司法保障措施,在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企合同案件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依法助推复工复产达产、全面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此外,石家庄、邯郸、沧州、廊坊等地中、基层法院也纷纷出台意见,通过优化诉讼服务、减轻企业诉累等具体举措,助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平稳运行。
“把脉问诊”解企业燃眉之急
“疫情期间因防控措施而导致的履约不能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可将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理解为不可抗力。”2020年4月,南皮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国强和城关法庭庭长杜艳艳深入结对企业某机电有限公司,积极落实法官联系人机制,为结对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司法服务。
这是沧州法院积极运用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助力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的一个情景。截至2020年5月,沧州市两级法院共派出干警606人次、深入636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解答有关法律问题1349个,为企业线上线下开展法律讲座116次。
对于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法院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这是我省三级法院的普遍做法。2020年2月,国家重点工程京雄高速公路固安段开始复工,复工后因征地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固安县人民法院工业园区法庭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纠纷调处,护航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复产,受到普遍好评。
“特事特办”快速化解纠纷
对企业而言,快速解决纠纷就如同“及时雨”。我省法院开启涉企纠纷快速化解模式,为企业复工复产、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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