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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我们的企业危机能这么快化解,我们一定尽快复工复产,早日给原告付款!”2020年7月21日,某航空培训企业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昌黎县人民法院。原来在2020年1月,昌黎法院受理了两起同一原告诉同一被告某航空培训企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案件,涉案金额逾1400万元。原告申请诉讼保全,被告的土地被依法查封、存款260余万元被冻结。法官在办案中了解到,被告是飞机驾驶执照培训企业,受疫情影响,飞行员执照培训业务由国外全面转向国内,此时正是该企业提效增收的大好时机,也是该行业提速发展、振兴民族飞行培训行业的良好契机。然而,被告的企业账户被保全,无法按时支付员工薪资和银行贷款,短时内面临巨大生存压力。承办法官立即制定调解方案,通过电话调解、单方约谈、网上云调解等组合方式,反复组织双方磋商协调,最终促使两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通过不辞辛苦做庭外调解工作,也高效化解了一起金额较大的民事纠纷,缓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石家庄中院在审理李某某诉叶某甲、叶某乙、某物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裁定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存款2000余万元。然而,当了解到被告企业面临的困境后,办案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在办案法官将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时,被告依照调解书约定,履行了第一期200万元还款义务。
全省法院大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快办案节奏,减轻企业诉累,积极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帮企业渡过难关,真正做到援企、护企、暖企。
“善意执行”纾解企业困境
在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中,我省法院善意、审慎、谦抑执行,依法依规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全力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生产经营。
2020年10月14日,承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经营的蔬菜大棚,执行张某拖欠申请人邵某的工资。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生活确实困难,其独自一人经营5座大棚。考虑到如果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大棚经营将面临很大损失,更不利于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通过电话与申请人邵某取得联系并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张某在冬季蔬菜售出后再履行给付义务。
2020年10月14日至16日,我省三级法院开展了“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700多位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见证执行。“法院集中执行行动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抓住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和热点难题,集中加快解决,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运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和督促,提高了执行效果。”10月16日,石家庄市人大代表李广江在见证了石家庄两级法院的集中执行行动后如是说。
全省法院注重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1145件,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价值18213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5469万元,充分展现了全省法院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