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记者3月18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在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中,我省积极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削峰降速”取得较好成效。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各市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后,PM2.5平均浓度、PM2.5峰值浓度及重污染持续时间均有明显改善,污染累积速度明显放缓,污染程度明显降低。
据了解,自3月3日起,我省出现了大范围的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个别城市日均PM2.5浓度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此次污染天气过程主要是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污染物本地积累叠加区域传输共同影响造成,呈现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东部、南部双辐合污染带同时向我省传输的特征。
面对不利气象因素,我省积极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研判,于3月3日向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各设区市加强会商研判,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3月9日省大气办再次向各市印发了《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全省11个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先后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同时,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各项应对措施百分百落地落实,3月1日,省生态环境、发改、工信部门的厅级领导带队,对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开展驻点帮扶;3月3日全省启动2020至2021年秋冬季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帮扶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执法人员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执法检查。
在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各地“削峰降速”取得较好成效。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评估系统”评估结果显示,各市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后,PM2.5平均浓度、PM2.5峰值浓度及重污染持续时间均有明显改善,污染累积速度明显放缓,污染程度明显降低。
其中,3月3日至14日,我省PM2.5实测平均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较预测值(86微克/立方米)下降了7微克/立方米,改善率为8.1%。邯郸、衡水、保定、沧州、廊坊市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较高,在10%以上;各市PM2.5日均峰值平均浓度为132微克/立方米,较预报值(157微克/立方米)降低了25微克/立方米,平均削峰效果为16%左右;各设区市重污染天数累计为3天,明显低于预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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