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士江 王凤荣)好吃懒做却梦想发财,盗窃案发获刑出狱后,依然不改初衷,又借钱不还占为己有。3月16日,经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38岁的王某一心奢望不劳而获的“幸福生活”。2013年6月,他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在离异、出狱后,听说不少玩伴、同学在外做轴承生意发了财,他艳羡又嫉妒,于是心生“妙计”,利用离婚、刚出狱的现状去“卖惨”,然后以借钱不还、占为己有的方式达到发财的目的。从2016年8月开始,他先后找到徐某、李某等共计借款16万余元。
被借款的朋友多次找王某催要欠款无果。2019年12月,他们分别将王某诉至临西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裁定王某限期分别偿还各债权人的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置若罔闻。2020年8月,债权人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王某隐匿收入,不报告财产情况,拒不配合。同年11月,法院将其司法拘留,他在有财产收入的情况下,依然拒不履行执行义务。
由借债不还的这起民事案件,至此因王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涉嫌刑事犯罪。直到王某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立案调查,他才有所醒悟。该案依照法律程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办案检察官面对这名“老赖”,从情理、法理的角度进行阐释,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王某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感召下,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并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得到他们谅解。检察院遂向法院提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量刑建议。法院审理时采纳了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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