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令伟)3月17日,盐山县一群众停在停车场的轿车车灯被撞掉,肇事车逃逸。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经过调查,找到了肇事者张某,并发现其身上有酒味,遂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酒驾。因为张某曾因酒驾被处罚过,所以其被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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