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建永)在石家庄某工地打工的陈某,在打工期间发现工地库房疏于看管,竟盗窃电缆卖钱获利。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年近四十的陈某在石家庄某工地打工,眼看信用卡还款期限即将逾期,手头紧的他便动起了歪脑筋,想起工地消防库房平时疏于看管,遂打起了盗窃电缆卖钱的算盘。2020年8月14日清晨5时,陈某从库房悄悄盗走一盘电缆,将电缆用电动车运至废品回收站,获利800余元。轻轻松松就赚到钱的陈某,在半个月内又连续作案4起。在最后一次盗窃电缆时,因电动车突然发生故障,欲打车离开的陈某被巡逻民警发现,经盘问后被当场抓获。后经鉴定,陈某盗窃的电缆价值1.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行为,依法从轻处罚。陈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自愿认罪。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3月15日,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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