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田春雷)张家口一女子因公交车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并对其实施暴力干扰,致使公交车在危险状态下行驶。张家口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依法对该女子刑事拘留。
3月9日18时许,张家口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司机王某驾驶103路公交车,行驶至该市经开区亿安建材城站时,乔某(女)上了公交车后站在下车门位置。当公交车行驶到经开区翟家庄站时,乔某用手机扫码付费后,继续乘坐公交车直到下一站(沙地房站)。乔某准备在沙地房站下车时,司机王某要求乔某补交一站地车费3元钱,乔某声称已付过车费,随后,因补交车费问题双方发生争吵。
乔某要求司机王某停车,王某未停车并继续驾车行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乔某从车辆后门走到前门位置,反复强行拉拽王某右胳膊让其停车,并试图按下车辆相关操控按键。乔某的一系列行为致使公交车跑偏,造成公交车在危险状态下行驶,同时乔某用右手将公交车刷卡设备打碎。乔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王某驾驶的公交车正常行驶,危及公交车上30多名乘客的安全。无奈之下,司机王某选择了停车报警。乔某被张家口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3月17日,公安机关依法提请检察院对乔某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
犯罪嫌疑人乔某因琐事纷争,对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实施暴力干扰,这种行为轻则造成车辆偏离方向或停止行驶,重则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面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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