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6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唐天君、龙庆云:

本院受理原告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天君、龙庆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兴隆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凌立中:

本院受理原告宋开军与被告凌立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27民初597号案件的民事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洒河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迁西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迪迪、付硕: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骏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迪迪、付硕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5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单亚利:

本院受理原告袁晓平诉单亚利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5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昊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皓铮诉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何朋辉:

本院执行狄文祥与何朋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10执4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及限制消费令,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2020)冀0110执223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敬品:

本院受理原告王利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晋州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黄凯凯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23848,特此声明。

甄海兵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9082,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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