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宋爱莲 记者 陈兆扬)3月12日,家住沧州中捷产业园区的姜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查获。算上前面两次,姜某已有三次因酒后驾驶车辆被查,而且这一次还是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
当日下午3时许,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交警二大队民警接到辖区派出所转警,一男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立即前往派出所了解情况。
经了解,涉嫌酒后驾驶的男子名叫姜某。当天,姜某驾驶机动车在辖区育红路附近因“路怒”发飙,来回“别车”,当事人报警。在调查过程中,派出所民警闻到姜某满身酒气,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于是将其移交至交警队。交警二大队民警对姜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45mg/100ml。姜某涉嫌醉驾。
姜某交代,当天中午他与朋友一起聚会,席间喝了一杯白酒、一瓶啤酒。驾车回家途中,他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轿车别了一下。姜某一下子被惹“毛”了,一路追赶着该轿车进入一个小区内,并在路上来来回回别了轿车好几次。最后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对方报了警。
民警核对姜某信息时,发现其于2018年9月因醉驾被处罚、2020年5月因酒驾被处罚。巧合的是,2018年9月,姜某同样是因为醉驾后别他人轿车被查获。
因无证和醉驾,姜某将受到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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