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东颖)“家长是孩子的榜样,孩子是家长的镜子。孩子犯错涉罪,家长也有责任。作为家长,希望你们履行好监护责任……”3月23日,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暨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会。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孙爽对涉案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其监护人发出该院首份督促监护令。
刚刚年满16周岁的小吕(化名),平时爱在网吧玩游戏。因为手机在网吧丢失害怕父母责备,他便听从“朋友”的提议,在网吧趁人熟睡之机,偷走他人一部手机自用。之后胆子越来越大,又多次和这位“朋友” 一起在网吧盗窃他人手机5部,直至案发。
为进一步了解小吕的成长经历、心理特点、帮教条件等情况,路北区检察院委托唐山诚成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对其开展社会调查后发现,小吕平时开朗活泼,但不爱读书,经常出入网吧。他虽然与父母生活,但他们平时沟通较少,父母的管教方式单一粗暴。小吕的父母在其过早脱离学校后没有正确引导,对他夜不归宿流连网吧的情况不及时掌握,家庭成员关系淡漠。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小吕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取得了其谅解。小吕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的要求。
为此,路北区检察院对小吕是否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召开了一场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社工机构人员、政协委员共同参与。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小吕案发前后表现、家长教育监护等情况,并对小吕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理由进行阐述。各听证会参加人均赞同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同时,该院针对小吕父母对其教育方面存在的监管意识不强等问题,向小吕父母的发出了督促监护令,引导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庭监护不力”这个痛点难点。此外,路北区检察院联合诚成青少年服务中心,与小吕及家长签订了为期7个月的监督帮教协议,监督和帮助小吕纠正不良行为习惯,修复亲子关系,帮助小吕开启全新的生活。
“感谢检察院及大家给我这次机会,我一定认真改正错误、严于律己,以后学习一技之长,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小吕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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