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3月31日讯 (记者 李永志)今天,记者从省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自今年2月以来,我省高速交警利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全力打击疲劳驾驶,有效剔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据统计,2月25日至3月29日,我省高速交警通过非现场执法录入疲劳驾驶违法634起。其中,公路客运车辆6起,处罚款100元,记12分;危险品运输车10起,处罚款100元,记12分;中重型货车618起,处罚款100元,记6分。
3月29日17时07分,高速交警青县大队接省高速交警总队重点车辆管理辅助平台报警,一辆车牌号为津CD50xx的红色重型仓栅式货车涉嫌疲劳驾驶。经核实,此车在当日12时42分从山东出发,17时07分行至沧州报警时,全程无停车记录,已经连续驾车4小时25分钟,处于疲劳驾驶状态。民警经过截取平台相关图片以及调取该车途经地点卡口信息作为证据,将其违法信息录入公安网。同时,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到车主联系方式,告知其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应就近在服务区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
据了解,清明节将至,我省高速交警立足高速公路主战场,紧盯安全主目标,全力以赴整治通行秩序、清除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