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记者从3月26日召开的河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坚持依法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工作流程,推出个性化矫正方案,建设“智慧矫正”体系,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
据悉,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牵引,强组织、聚合力,建机制、打基础,保平安、促和谐,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省、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113个县(市、区)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842个,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列管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制发《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推动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相关做法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
根据工作部署,我省将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坚持依法监管,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电子定位等监督管理制度;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体现宽严相济、文明执法的“温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加大普法力度,把社区矫正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财政、人社、民政、教育等部门将社区矫正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同时,省司法厅将抓紧制定我省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执行程序,完善操作流程,确保社区矫正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坚持科学精准施策,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性格特点等具体情况,制定个别化、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根据矫正效果动态调整。引入专门社会资源和力量,创新“菜单式”公益活动、学习教育方式,采用适合女性矫正对象、易为未成年人接受的方式,开展法律法规、人生规划、疫情防控等线上线下教育,促进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强化心理矫正,在社区矫正场所设立心理咨询室,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深入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快建成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智慧矫正”体系。加大自助报到系统、执法记录仪等装备配置,综合运用远程视频督察、信息化核查、人脸声纹识别、电子定位等科技手段,构建无缝隙监管防护网。
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加快推进专门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将加强社区矫正刑事执行重点执法环节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督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