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1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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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之王”与“东方之花”联姻结出和谐硕果

——省司法厅开展“鉴调一体”工作纪实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通讯员 潘友志

清河县的牛某在上班路上被机动车撞伤后,来到清河县“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中心申请调解。因为不懂得主张残疾赔偿金,他只提出了2.7万元的赔偿要求。可是经过调解,他拿到了5.1万元赔偿金。3月20日,记者电话采访牛某时,牛某说,时隔多日,他想起这件事来仍旧很感动。这么多的赔偿金他当时想都没敢想,是调解中心委托鉴定机构给他进行伤情鉴定后确定的数额,真的给他维了权。

据了解,清河县是省司法厅开展“鉴调一体”工作模式的试点。司法鉴定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定司法案件事实、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素有“证据之王”之称。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誉为“东方之花”。近年来,省司法厅将司法鉴定和人民调解进行深度融合,开创了“鉴调一体”工作模式,为有效破解司法鉴定投诉居高不下难题,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证据之王’与‘东方之花’联姻,是省司法厅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生动实践。实践证明,其已经开花结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孙光说道。

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工作依法规范有序

2020年12月7日,年纪轻轻的马某戴着墨镜,手拿导盲棍,在8名亲属的陪同下来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司法鉴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来的还有某医院的医生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马某因双眼视物不清伴夜盲十余年,病情加重后,于2020年6月17日到石家庄某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出院,之后无明显好转,再次来到该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继续药物治疗,最后双目失明。事情发生后,马某家属多次找到医院,认为是医院的医疗事故,要求医院赔偿。院方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亦不存在医疗事故。双方沟通无果,马某将医院告上法庭。调解过程中,马某情绪失控,扬言调解不公就要去上访。调解员耐心沟通,经过几次调解,并根据法院委托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从诊疗行为过错、伤残原因、伤残等级等几方面算出了赔偿数额。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顺利地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以调解方式结案,这得益于“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和机制的建立健全。

早在2015年,省司法厅就开始探索建立“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出台了系列管理措施,强化制度保障。当年8月,省司法厅下发了《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司法鉴定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建立相应的“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组织,一手抓司法鉴定,一手抓人民调解,最大程度防范和化解因司法鉴定引发的矛盾纠纷。同年,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在全省推行“一司法鉴定机构一法律顾问”制度,把熟悉司法鉴定和人民调解业务的律师资源引进来,建立机构法律顾问与派驻调解室、专业调委会的衔接机制。2018年,配合省律师协会成立司法鉴定事务专业委员会,并召开研讨会,进一步挖掘律师行业在司法鉴定矛盾纠纷工作中的专业优势。

同时,省司法厅推动司法鉴定管理重心下沉,下发了《下放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权的通知》,将省直和设区市辖区的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权全部下放。2017年,省司法厅指导省司法鉴定协会制定完善了多个行业自律制度,并健全了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和认证认可常态化管理机制。坚持每年在全行业组织开展能力验证活动,通过率从2016年的68%提升到2020年的92.5%。积极引导有条件有技术的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做优做精,目前全省已有29家机构获得国家级认可或省级资质认定,为更好地推行“鉴调一体”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和质量保证。

加强组织建设,保证运行顺畅落地落实

2019年4月8日,清河县某村村民孙某被一块掉落的广告牌砸倒在地。(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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