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通知》强调,要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要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提出和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实施一批直接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要深化岗位建功和志愿服务活动,带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推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焦聚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确定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要注重分类分层次实施,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组织分别提出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报道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反映基层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