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田文广 张良)连日来,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依法向区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就辖区部分洗车行私采地下水、未按规定使用再生水洗车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管和整改。
日前,有群众向长安区检察院反映,其在城中村附近某洗车店洗车后出现车漆损伤问题。办案检察官随即开展调查走访,抽查辖区内部分洗车店用水记录、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发现部分生意红火的洗车行用水量却明显偏低。就此问题,该院副检察长金连增召开专题检察官研判会,大家认为,部分洗车行在用水量畸低、水质伤漆等表象的背后,很可能存在抽取地下水而非按照规定使用再生水进行洗车的违法情形,地下水中含有矿物质和细沙石,可能是造成车漆失去光泽、出现划痕的原因。
对此,该院检察官就城中村附近某洗车行出现“洗车伤漆”问题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辖区部分洗车行存在违法使用民用自备井、市政管网自来水洗车问题,涉嫌非法私采地下水用于洗车,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长安区农业农村局作为民用自备井的行政主管部门、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市政管网自来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就辖区内部分洗车行不按规定使用再生水而是私自采用地下水、市政管网自来水洗车行为存在行政不作为,涉嫌怠于履行职责。该院第一时间向石家庄市检察院请示并得到肯定回复后,依法就长安区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怠于履职行为进行立案审查,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本区洗车店用水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抽取地下水、使用市政管网自来水而非再生水从事洗车服务的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长安区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整治会议,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整治私采地下水、使用市政管网自来水洗车的专项行动,加大排查和执法惩戒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区洗车行按规定使用再生水洗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