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袁媛 图/韩进
自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武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孙海永始终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妥善处理了大量民事纠纷,未发生错案和执法过错。他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并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把群众的事儿当作自己的事儿
“一个案子只是我们工作的千分之一,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关乎他们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麻烦。”工作中,孙海永一直本着“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办案理念,把群众的事儿当作自己的事儿,解决纷争,化解矛盾。
2020年5月,当事人李某购买了一辆吊车,6月份按合同相对人申某的要求,进入某铁厂施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申某雇佣的一名工人意外死亡。申某赔偿了该工人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0余万元。
事后,申某认为该工人的死亡与李某的吊车有关,并将李某的吊车扣留。李某多次与申某协商,均未达成协议。
无奈之下,李某于2020年8月向武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申某返还吊车并赔偿扣留期间产生的损失。由于车辆被扣押,无法正常营业产生收益,还要偿还借款和银行贷款,李某情绪激动,来到法院后言辞激烈,多次扬言要去上访。
“新车被扣了两个月,换谁能不急?”孙海永了解案情后,一边安抚李某情绪,一边第一时间与申某取得联系。
“我扣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工人的死亡是他的吊车导电导致的,他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电话中,申某先是态度强硬,之后便避而不见,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针对这一情况,孙海永转换思路,从侧面入手,跑到与申某经常合作的铁厂,与该铁厂的总经理协商,请求其协助配合法院,做申某的思想工作。
经铁厂协助做工作后,申某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孙海永抓住机会,迅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申某同意将扣押李某的吊车返还,李某同意放弃赔偿要求。
2019年,孙海永处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安某的父亲在某钢铁厂干活时不慎跌落死亡,案件涉及发包方、承包方、包工头、劳务者等四方关系,因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安某父亲被停尸200多天。在法院接待室里,安某等亲属泣不成声。
因该案件涉及法律关系较多,如果判决,只要其中任何一方上诉,都会延长死者入土为安的日期。为了使死者家属尽快拿到赔偿款,孙海永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四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几天后,安某等人来到法院,顺利拿到了赔偿款。
以“公正与效率”诠释法治信仰
孙海永一直以服务大局、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己任。2017年以来,他和全庭干警共妥善处理各类涉企纠纷逾千件,标的额超10亿元,为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2018年,某能源公司出现资金紧张状况,几十家合作商一窝蜂来法院起诉,仅在民一庭就立案34件,涉诉标的8800余万元,而且几乎所有案件的原告都申请冻结该企业的银行账户资金。
对个案来讲,冻结资金会更好地保护个别当事人的利益,但从大局出发,这样做会导致原本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雪上加霜,法院的保全措施很可能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反而会对全体债权人不利。对此,孙海永一边耐心向申请人解释疏导,一边积极指导企业提供反担保,最终使案件的申请人主动放弃了冻结资金的申请,转而进行固定资产的保全。
有效的“活查封”代替了“冻资金”,为企业保住了8000多万元的“救命钱”。在孙海永的不懈努力下,这34起案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所办案件无一发回改判、无一硬性保全、无一滋事信访,既帮助该公司渡过了难关,又充分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服务大局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民一庭案件数量大,担负着全院近六分之一的审判任务。对此,孙海永坚持带头办案,与全庭干警加班加点,妥善审结了一大批民商事纠纷,其中 2019年还创下了年结案1675件的历史最高纪录。
面对大量涌入的案件,孙海永积极探索,向机制要质效。2017年,他承担了院党组交办的交通事故案件改革课题,对占收案数量比重较大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推行了简易审。2019年,他在院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专门组建了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团队,形成了法院、交警、民调、保险、鉴定等多部门一体化办公、“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新模式,大大缩短了交通事故类案件的审理周期,达到了群众“足不出院”即可解决纠纷的便民效果。
在追求办案效率的同时,孙海永更注重办案效果。他主审的涉及十几种法律关系、90多名当事人、200多万元赔偿款的特大交通事故案件,成为武安法院“同命同价”的首例;他办理的案涉三地三家医院、停尸近三年、存有重大信访隐患的医疗事故案件,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后均息诉服判……
“孙海永就是这样的人,他耐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真诚对待每一名当事人。在他的带动引领下,全院形成了攻坚克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武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兵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