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并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
2018年10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面对新规定、新要求,刘芮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果断适用,办理了衡水市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提出的量刑建议被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给检察办案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挑战。为指导和规范办案,刘芮主动担当、迎难而上,以问题为导向,迅速学习、消化相关法律政策和规范,并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研发、制作了《涉疫情防控案件办理问题》课件。为解决特殊时期人员不能聚集的现实问题,她创新形式对全市刑事检察干警进行线上培训,同时将授课过程录制成视频载入内网,使办案干警得以反复学习观看。刘芮研发的上述课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战疫优质课程”收录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供全国检察干警在线学习。
勤于思考,注重总结,养成调研写作的职业习惯
刘芮善于思考和总结,从检14年来,她与文字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她先后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十余篇;多次在国家级、省级调研成果评选中获奖,其中在2010、2013、2015、2018年度撰写的调研成果均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多次承担国家级、省级课题,2018年承担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立项课题《刑事审查逮捕中社会危险性审查认定及其配套机制研究》,并顺利结项;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由于文字能力突出,她先后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调研人才工作库”“河北省检察机关综合文字工作人才库”。
传道授业,热心公益,积极融入大局为社会服务
2016年,刘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兼职教师”。此后她多次承担全市的授课任务,并于2018年为全市检察干警授课,解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2019年为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招录事业人员授课,进行岗前培训;2020年初为全市刑事检察干警授课,讲解疫情防控案件办理问题;2020年11月为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干警授课,讲解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技巧和庭审应对相关问题。她希望能为提高检察人员素质、推进全市检察机关职业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刘芮热心公益,积极加入河北省“木兰有约”讲师团(该团体被评为“2016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利用业余时间多次向妇女同志开展法治宣讲,她参与制作的宣讲课件被评为河北省首届“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十佳”课件。
从检之路上,刘芮一路奔跑,从未停歇,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她手持利剑、心向检徽,用青春诠释担当,用汗水铸就忠诚。刘芮要求自己成为一名能写、会讲、善做的“全能型检察官”,努力练就过硬本领,积极投身法治实践,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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