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9日
第04版:法案

人民法院公告

郑涛、河北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冀0105民初51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宋永志、朱世安、郭军民:

本院受理原告李立君诉被告宋永志、朱世安,第三人郭军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骆永彦:

本院受理原告张勇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高甫:

关于穆维涛与高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冀0108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申请执行人穆维涛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108执273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限制高消费令、失信决定书、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清涛与被执行人高明明、河北爱丽芬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做出了(2021)冀0108执异32号执行裁定书,追加了毕海静为本案被执行人来承担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08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高明明、河北爱丽芬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履行的义务766000元及利息、滞纳金。现由于上述所追加的毕海静下落不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在本院依法向上述个人毕海静依法送达(2021)冀0108执异32号执行裁定书。本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邸生: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邸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40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赵菁: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赵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40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民: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王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40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会军: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刘会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40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陈明:

本院受理的陈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缴违法所得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冀0108刑初416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08执170号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拍卖裁定书、询价报告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周扬:

我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温凯、李阳、周扬、陈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2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河北燕翔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善德信贸易有限公司、河北罡明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殷寒、李然、许良、周立钊: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信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冀0105民初697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高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北善德信贸易有限公司、河北罡明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殷寒、杜丽奎: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信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冀0105民初698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云飞、河北善德信贸易有限公司、河北罡明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殷寒、赫晓朋: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信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冀0105民初699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牛树海、张艳:

本院受理原告杨丽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二书: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李二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52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丽红: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李丽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5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青: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王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52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田丽平: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田丽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52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力鹏: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杨力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52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毕磊: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毕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72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武文海: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武文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40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宋会如: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宋会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40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邸卫: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邸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40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胜分: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刘胜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40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单明锐: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单明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5民初40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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