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安意 王春柳)3月23日,三河市人民法院赵亚光审判团队发挥速调快审优势,依法快速调解了11件劳动争议案,帮助11名劳动者追索工资款11.2万元,及时高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为群众办了实事、解了难题。
董某等11人在三河市某酒吧工作,但都未与酒吧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20年12月5日,该酒吧停止营业,拖欠董某等人工资一直未发。董某等人索要无果,向三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人无法证明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来,董某等人将该酒吧诉至三河法院。
赵亚光法官办案团队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梳理。案件在应诉送达阶段遇到了“坎”,法官通过原告提供的被告电话号码,一直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邮寄送达也因为无人签收被退回。为尽快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等应诉材料,法官转变思路,通过数字法院办案系统查询关联案件,查到被告在该院还涉及其他执行案件,经查询调取酒吧的地址确认书,从中找到了被告法定代表人付某的联系方式。
法官在用办公电话联系付某无果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付某电话。付某接听后不仅矢口否认自己是付某,还口出恶言,拒不听取法官劝说。眼看案件送达进入僵局,法官再次转换思路,依职权向三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调取其他人与该酒吧之间的同类型劳动仲裁案,从中找到付某的相关信息,确认付某就是该酒吧的法定代表人。随后,法官又多次与付某沟通,耐心向其讲明法律利害关系、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严重影响等。经法官几番劝说,付某最终同意出庭应诉。
3月23日,原告及代理律师和被告法定代表人付某按时到庭。法官一边开庭,一边综合考量,认为双方之间存在调解的可能。于是,法官与双方沟通,对于未到庭的原告,法官还让其代表律师现场接通视频,了解原告本人意愿。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董某等11人与付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付某于5月1日、6月1日分两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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