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2日
第07版:英模风采

坚守为民初心 践行公正司法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许晓芬

我1997年考入中级法院,2004年开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到法院工作以来,我秉公执法、爱岗敬业、辛勤耕耘,以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工作的无私奉献,演绎着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色。多年来,我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河北省三八红旗手”“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案件办案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等,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我工作的民一庭也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荣誉,2018年被评为“河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2019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不忘初心践使命,尽责履职解民忧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从走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天起,我就下定决心,要全身心地投入审判工作,真正为民解忧。

从2004年我进入民一庭工作开始,17年来,尽管所承办案件大多都是家长里短、邻里纷争,但我深知:民事就是民生,小事关乎大局。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升学就业、求医看病等小事,虽说对社会整体而言都不为“大”,但具体到每一个家庭就是大事;一个案件,对法官来讲只不过是所办案件的百分之一甚至是千分之一,可对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甚至可能成为他们一辈子难以忘怀的大事。

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我把每一起案件都当成大事来办,把每一件家长里短的繁琐事都当作最重要的事,不辞劳苦、竭尽全力地去化解矛盾。2018年,曾有叔侄俩因五棵榆树权属纠纷大动干戈,一方左眼被打伤,一方因故意伤害被判刑,刑事案件完结后,又打民事官司,从一审到二审,可谓结怨甚深。我通过认真分析案情,发现树的权属不是矛盾根源,起因完全是两家在斗一口气,以泄积怨。我开始尝试通过调解化解积怨,但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拒绝调解。依照法律,当事人拒绝调解,法官完全可以依法出判,但此时此刻,一名党员和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告诉我:决不能退缩,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面对水火不相容的双方,我不厌其烦地析利弊、讲法理、论情理……最终,我用真诚感动了当事人双方,他们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会之百的伤害。民事案件琐碎、繁杂,我们民一庭6名员额法官每年人均结案142件,相当于每名法官约2天就得办结1件案件,还要参加合议庭成员的开庭、合议,其身心压力可想而知。为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加班加点成为家常便饭。记得有一次,为了查明一起土地纠纷的案件,我凌晨出发,赶到100多公里外的故城县一个村庄。然后进田间,下地头,头顶炎炎烈日,冒着高温进行现场勘验、丈量,面对双方的争吵不断,我耐心分别和双方交谈、调解劝说,最终使案件圆满解决,回到家已是深夜11点多。

“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我始终要求自己要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踏踏实实为民办案,扎扎实实为民办事,特别针对民事案件的特点,要紧紧依靠群众,处处方便群众,甘于受累,不怕麻烦,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在审理一起女儿起诉父亲给付抚养费纠纷中,原告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根据法律规定,该原告已成年,其诉求不合法。她为了使自己的诉求能得到支持,在二审未开庭前就给上级法院、市委等领导写告状信,请求支持。但我相信一名大学生不会不理解国家法律,我必须见这名学生一面。为了不影响其学业,在征得其所在学校领导及老师同意后,我与合议庭成员去石家庄与这名当事人见面,耐心释法明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放下心中对父亲多年怨气,理解父母的不易。在得知其与其母亲生活困难后,我积极协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圆满解决了这起案件。

在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过程中,我深深认识到仅仅凭着忠于人民的执着和一心为民的热忱还是不够的,还要将“辨法析理,胜败皆明”作为一种更高的追求,进行升华。不仅自己要做到司法公正,还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公正,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

在这种理念下,为了让土地纠纷的农民定分止争,我们时常奔波于田间地头;为了让剑拔弩张的邻里握手言和,我们时常穿行于房前屋后;为了让争吵不休的夫妻重归于好,我们又时常苦口婆心,用细腻的情感触角,和风细雨的调解艺术,妥善处理各类矛盾。我曾调解的一件历时7年、涉及两级法院、检察院抗诉、上诉、申诉达13次之多的房产纠纷,赢得了“悉心解开十年怨,人民满意好法官”的高度赞誉。2015年,以我办理的一起婚姻家庭案件为原型创编的微电影《约会》播出后引起了热议,我本色出演,好评如潮。我亦曾做客新浪“微访谈”,与广大网友进行对话,解答网友疑问,拉近了群众与法官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义不容辞”

在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中,司法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用法律武器保护她们的权益。在审理一起80岁高龄且双目失明老人的赡养纠纷案件中,我们转变理念,变“坐堂办案”为“到村舍办案”,既方便当事人,也进一步了解案情和矛盾根源,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注重了解老人的实际需要,本着既能使老人得到生活上的照料,又能得到精神慰藉的原则,合情合理,依法审理裁判,最大限度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7年衡水中院在全市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以来,我把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融入改革,带领两级法院探索出心理干预制度、人身保护制度、冷静期制度等一整套符合家事审判规律、充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了市中院为牵头单位、市妇联等14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多机关支持、多部门配合、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的工作格局;并督促指导辖区内11家基层法院建成了装备设施齐全的家事审判机构和综合素能突出的专业家事审判队。中院妇女维权、反家暴工作受到最高院、省法院、全国妇联领导的高度赞扬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为了法官的神圣责任,我宁愿做一个‘不通情达理’的法官”

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我,法官要取信于民,必须始终做到严格自律,不忘手中的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为民所用、为民服务。

我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中,双方当事人都千方百计托关系说情,我都一一谢绝。后来,一位原工作单位的老领导突然找上门来,一番寒暄后,说是出于对我的钦佩,拿出一张取酒的卡片往桌上一放就出了门。我快速追出门将卡片塞给他说:“如果这样,我还有什么资格得到你的钦佩,我要将东西上交单位,对不起老领导啊,收下你的东西,我怎么给孩子立家风呢?”老领导一听愣住了,竖了一下大拇指,拿着卡片离开了。每次面对熟人、朋友请托,我都婉言拒绝,在这当中,可能会被说“不通人情”,然而,为了肩上的“天平”,为了法官的神圣责任,我宁愿做一个“不通情达理”的法官。

在事业追求中学习没有止境

当年初入法院时我是法律“门外汉”,但凭着一股不甘落后、孜孜以求的学习精神,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法学学位,从一名司法警察到书记员,再到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多年来,我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始终在纪律和规矩下行动,同时注重法律知识更新和业务水平提高,不断探索促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新路径、新思路。我撰写的《浅析家庭暴力》论文,在“衡水市妇女发展论坛活动”中荣获全市优秀论文奖。我撰写的《所有权与居住权对抗中的利益衡量》案例被省法院评为典型案例;《赵某与张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赡养纠纷案》案例被评为“河北省‘十佳’妇女儿童维权案例”。

追求无止境。今后我将继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状态,努力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诺言。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04-12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21890.html 1 坚守为民初心 践行公正司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