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3日
第04版:法案

小青年聚众斗殴伤人 获刑后受法官教育真切悔过

河北法制报讯 (赵晓静 赵增强)3月31日,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张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李某因碰见其女性朋友与王某某在一起,遂上前与王某某打架。后李某将打架的事情告诉同宿舍的被告人张某等人后,张某与王某某取得联系,双方在电话中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次日中午12时许,在李某的指示下,张某等20余人与王某某一方10余人斗殴,将王某某一方参与斗殴的一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信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但鉴于二被告人犯罪时均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有自首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因此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主办法官张卫锋对该案格外重视。宣判后,他通过庭下谈心的方式,对二被告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庭教育,引导他们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教育他们要知法学法守法,鼓励他们远离不良诱惑、早日回归社会。建议他们把走出看守所的这一天定为自己的感恩日,从这一天起踏实走好人生每一步。

二被告人当场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好好工作,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并分别主动向他们的父亲深深鞠上了一躬,表达自己的歉意与决心。二被告人的父亲也深为感动,对法院的工作万分感谢。被告人李某的父亲动情地说:“孩子现在处于叛逆期,对家长的管教很抵触。办案人员的耐心教育,对孩子思想触动很大,真是太感谢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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