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丁莉楠)近日,昌黎县公安局在市局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和专案民警不懈努力下,成功破获发生在该县的“3·28”“3·29”拦路抢劫案和“3·24”盗窃摩托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剔除了社会安全隐患。
3月28日、29日夜间,在昌黎县城郊区和大蒲河镇连续发生2起夜间拦路抢劫案,一名男性犯罪嫌疑人深夜骑摩托车尾随行人,用威胁、暴力手段先后抢劫2名女性现金1200余元及物品,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案发后,昌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城郊派出所等迅速对2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通过向2名被害人调查,证实2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衣着打扮、口音及作案时骑行摩托车等特征高度吻合,确定为同一人作案。
副县长、公安局长赵明杰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对案件侦破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刑警大队集中优势警力快速侦破案件。副局长孟庆夫亲自上案,组织启动县局重大案件侦破合成作战机制,刑警、网监、指挥中心多部门联合开展专业分析研判。连日来,刑警大队侦查员对犯罪嫌疑人遗弃在现场的作案摩托车进行追踪溯源。经调查,证实遗弃在案发现场的摩托车于3月24日凌晨在昌黎镇学院路北端路边被盗窃。在此基础上,办案民警围绕2起抢劫案现场以及犯罪嫌疑人在公园抛弃被害人被抢背包现场进行勘查、走访,分析研判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
3月30日,专案组成功锁定张某刚(男,邢台市南和区人,有故意伤害和抢劫犯罪前科,2020年11月刑满释放)为作案犯罪嫌疑人。4月1日13时许,在市局的积极配合下,办案民警在昌黎镇步行街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刚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刚已被昌黎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