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3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丁海、唐孝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丁海、唐孝梅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谢红彬、新乐市齐翔塑料用品有限公司、刘庆娟、陈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谢红彬、新乐市齐翔塑料用品有限公司、刘庆娟、陈鹏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5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晋州市旺达纺织厂、彭盼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张士田、范良英、晋州市旺达纺织厂、张少华、李旺科、彭盼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伶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王利民、王伶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徐曼: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被告张杏允、辛集市雪傲服饰有限公司、支恒建、支行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越融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诉唐山隆昌瓷业有限公司、你方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方式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赵新雅:

本院受理的香河晋邦涂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1024执恢6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香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中外建(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浙江润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王晓娜与被告中外建(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浙江润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冀0591民初2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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