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5日
第08版:平安·经验

精准“把脉”开出安全“良方”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侧记

□ 闫明 于倩

最高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成为检察机关关注民生领域的作为典范。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近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为全市窨井盖安全治理“把脉开方”,量身打造出一套“治理套餐”,确保“四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保障“脚底下的安全”。

监督视角“城乡并重”

沧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迅速在全市部署开展涉窨井盖安全调研。沧州市、县两级院刑检部门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涉窨井盖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排查。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将乡村窨井(含机井、管井、水井等)安全治理问题也纳入了调研走访范围,迅速启动第二轮排查,实现了监督视角“城乡并重”,监督范围“无盲区全覆盖”,走在了全省前列。

市域乡村实地考察

为切实把“四号检察建议”的精神全方位传达到位,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分别走访了市住建局、城管局等8家行政监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积极开展研究座谈,一方面提升了有关部门对窨井盖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促进了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互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在老旧社区,检察干警与社区干部一同检查社区内主干路井盖,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尽快对破损、缺失的井盖及时修复;在乡村,检察干警与村委会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对无人管理或废弃井建档管理,确保有主井有人管理,无主井尽快填埋,消除安全隐患。

制发“接地气”的检察建议

针对在前期走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沧州市检察院与市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并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各部门协作,由市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牵头建立窨井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另一方面重点研究解决农村窨井治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会上确立了“谁开发、谁受益、谁管理”的责任机制,确保在窨井产权清晰、管理责任明确的前提下,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这次座谈会开启了检察机关和行政单位“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模式,也是沧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有力举措。

截至目前,被建议单位均已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全市已排查整治井盖井网安全隐患899个,安装智能井盖2437个,安装防坠网16214个,已完成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的“拉网式”检查,共登记回收业场所262家,从业人员861人。

“防未病、治未然”,沧州市检察院积极致力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微视频、明白纸、现场宣讲、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结合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参与度,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全民参与、全方位维护“脚底下的安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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