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9日
第03版: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贺杰:

本院受理原告闫贺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徐高科:

本院受理原告许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洁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张文丽:

本院受理原告秦献辉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高动、高佳腾:

本院受理原告宋春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尔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刘晓芬:

本院受理原告姚钧皓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吉涛:

本院受理原告武强县昊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张吉涛、黑洪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李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许伟杰、杨玉耿、刘上启、李凤象、韩世星、侯洪坤、景旭亮、何涛、花道铭、吕立丰、李志顺、姚雄、罗洋、舒凯、熊科、刘彦君、黄全锋、曹积卿、徐星星、谢阶林、刘楚军、任骁雨: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展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你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相应的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建宾、刘新魁、刘鑫、卢云青、李翠茹、无极县东尚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铁道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曹建锋:

本院受理上诉人石家庄市新顺发化工有限公司诉你方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民终870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红数、张天武:

本院受理原告武强县昊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张红数、张天武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河北尔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刘晓芬:

本院受理原告陈旭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韩志博:

本院受理原告范尚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韩国辉:

本院受理原告郭卫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吕广兰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永超:

本院受理原告冯全愚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伟胜、李华峰、段东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雅娟: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沧州言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铭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清博、贾力强、河北壹涵担保有限公司、河北壹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志宏、叶震生、薛凌燕、杨涛: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信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石家庄永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春环,原审被告石家庄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以及上诉人石家庄永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友淼,原审被告石家庄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均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冀01民终8933号、(2020)冀01民终893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国强、河北上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王冠东诉被申请人张钗、李国强、深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张秀敏、河北东源企业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河北上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马连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1民再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永刚、李广顺: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支公司和平营业部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民终9377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判决:准许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支公司和平营业部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易县星之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笑辉、易县星之邦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春霞与被执行人易县星之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笑辉、易县星之邦建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史文丽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我院依法审查,现依法向你三方送达(2021)冀0102执异1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起诉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视为放弃权利。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王建强: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利杰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冀0123民再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令及询价报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于相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赵光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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