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章彤华)4月18日17时,一辆白色大众汽车停靠在沧州市嘉禾一方小区北门,因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指示被“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抓拍。为精准治理市主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保障主城区交通畅通有序,沧州市公安局积极推进“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已设置339处违停自动抓拍点位,设备均安装到位。此举有效解放了基层警力,规范了道路停车秩序,文明出行环境明显改善。
沧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主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公安局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提出运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加强市主城市停车管理的工作要求,并组织研发了“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成立系统建设应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系统建设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在系统建设中,本着整体规划、科学布局的思路,该局先后多次组织专人实地踏勘,对主城区各个小区、商场、医院、学校、机关进行细致摸排,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点位布建、前端数量等进行反复调研论证、研究会商,最终确定在345处违停问题严重的区域安装违停自动抓拍设备,基本实现了主要路段全覆盖。
该市根据每个点位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坚持一点一策、精准抓拍。对此,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有以下三种违停会被抓拍。一是限制时间内准许车辆临时停靠,停车时长超过限制时间,将按照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进行抓拍。例如,车辆停在限时3分钟车位内,停靠时长超过3分钟后开始进行抓拍。二是在限制时间段停车,车辆准许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在车位内停靠,在非准许的时间段内停靠,将按照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进行抓拍。例如,车辆准停时间为18:30至次日7:00的限时车位,在非此时间段内,将对在此停靠车辆进行抓拍。三是禁止停车路段。部分道路属于路段内禁止停车,不准许车辆在路边停靠,车主在进行车辆停靠前需观察附近是否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一旦在设立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停车,将依法对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此外,与以往不同的是,“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由电脑自动控制,不管驾驶员是否在车内,只要有违停行为,都会自动抓拍。一旦被确认是违法停车,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1项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该局还先后两批次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抓拍点位进行公示,确保非现场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同时,对抓拍点位附近的交通标志标线全部进行补全完善,规范执法环境,引导群众文明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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