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1日
第04版:法案

男子冒充车主索要赔偿 涿鹿交警侦破案中案

河北法制报讯 (徐洋 徐桂琴)4月2日,涿鹿县一男子驾车发生事故后,与被撞车辆车主协商赔付了200元维修费后,各自离开现场。可是之后被撞车辆车主竟然又报警,称没有收到200元修车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当天下午1时30分许,涿鹿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东方花园小区门口,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被剐蹭,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了解情况,并调取了事故路段的视频资料。

视频资料显示,在涿鹿县顺城街路段,一辆红色四轮电动车途经一小区门口时,与路边停放的一辆蓝色轿车发生剐蹭。驾驶人下车查看情况后准备上车时,从马路对面过来一名灰衣男子。两人在沟通过程中还掏出手机进行交流,然后各自离开了现场。

民警根据视频资料,在附近小区找到了四轮电动车车主刘某。刘某称,他已与被撞车辆的车主达成赔偿协议,还赔付了200元维修费用。但是报警的被撞车辆车主称当时自己就没在现场,也不可能收钱。那在视频中出现的灰衣男子又是谁呢?民警立即通过转账记录查到了这名男子。

原来,当天事故发生后,附近的灰衣男子过来看热闹,刘某却将灰衣男子当成车主,灰衣男子也一时起意冒充车主索要了200元钱,然后各自离开现场。民警查明案件真相后,对刘某驾驶证信息核查时,发现刘某所持驾驶证为D本,只能驾驶摩托车,但其驾驶二类机动车,存有准驾不符违法行为。

这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存在准驾不符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灰衣男子因涉嫌诈骗被治安拘留5日,并退还非法所得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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