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岚 张振杰)为保障春耕农资安全,守护乡村美好生活,近日,唐山市古冶区检察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联合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队开展“聚三农、护春耕”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实地走访检查了城区及乡镇近10家农资经营商户,重点对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货凭证、库存农资产品等情况进行查看;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等信息进行核实,同时,详细查阅了经营业主的货物进货和销售台账等。他们要求农资经营户健全进货销售台账,确保所售农资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风险可控。
在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部分农资经营户没按规定放置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和农作物种子在货架上混放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现场进行教育整改。该院有关负责人员表示,将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加强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加强同相关行政部门协作配合,通过面对面沟通协调,互相支持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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