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5版)各市县检察机关也成立了专项检察活动专班,积极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邢台市检察院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沟通协作 解决一批陈年旧案
专项活动中,各地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劳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农民工讨薪案件信息共享,提高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的质效。如衡水市检察院与市住建局、人社局、信访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成立衡水市建筑领域联合清欠专班工作领导小组,由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驻市住建局共同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研究欠薪问题等。
张北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犯罪嫌疑人董某自2019年下半年拖欠70名农民工工资41万余元,虽经劳动监察部门多次催缴仍拒不支付。2020年初,张北县公安局对董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但因其尚在哺乳期内便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董某潜逃。检察机关发现该线索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引导公安机关制定抓捕方案,加大对董某的网上追逃力度。2021年3月5日,董某被抓获归案。董某到案后虽拒不认罪,但检察机关在前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基础上,短时间内完成了对董某的审查逮捕工作。鉴于目前正值春耕节点,农民急需资金购买种子、农业机械,检察机关向董某和其家属释法说理,促使其深刻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目前其家属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农民工工资。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查询、审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安机关立案登记信息、开展法治宣传、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全省三年来300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刑事、行政处罚案件逐一建立清单台账,对其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督,解决了一批涉及农民工人数多、拖欠金额大的陈年旧案。
化解矛盾 打出宽严相济“组合拳”
张家口市宣化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过程中,发现白某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76万余元,且已达五年之久,致使大量农民工不断信访。检察机关考虑到目前其企业经营确属困难,积极对其进行释法说理,阐释相关刑事政策后,白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筹措资金全部付清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白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相对不起诉决定,对于白某及其企业而言能够继续正常经营,避免了工人下岗等问题的发生。我省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的同时,坚持对涉案企业负责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当农民工“护薪人”,又当服务企业“护航员”,打出宽严相济“组合拳”,切实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企业健康发展。
迁西县检察院在排查发现,唐山某房地产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107名农民工64万余元工资近十年之久。该院随即成立由主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到项目地实地查看,在支持农民工依法进行民事诉讼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复工复建提供便利,盘活资金链条。2月8日,该企业将拖欠的工资陆续发放到位。同时,该院针对企业未依规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未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不仅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也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执法理念的具体体现,更是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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