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景涛 田同安) 4月11日晚,清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开展夜查行动。23时20分许,一名驾驶白色轿车的驾驶员面对交警检查,显得十分焦急,称急着送孩子去医院,能不能让自己先过去。执勤交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出阵阵酒气。经检测,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为不耽误孩子看病,执勤民警一边告知驾驶员耐心处理交通违法,一边指派警车将病人送去医院就诊。
驾驶员向交警讲述了事情经过:他晚上在家跟同事喝了酒,已经睡下后被邻居叫醒,请他帮忙将腹痛不止的孩子送到医院。他觉得酒喝得不多,便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执勤交警查获。经过交警的耐心教育,驾驶人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
最终,该驾驶员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的处罚。目前,孩子因及时就医已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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