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保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采取“三步走”措施,强化履行人民检察院监督职责。
该院组织干警对县域内窨井盖安全情况进行调查,重点排查乡镇窨井、农村机井安全隐患。随后,就窨井安全隐患会同相关单位、企业召开座谈会,通报调查情况,督促整改。
该院还开展专项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向群众宣讲窨井盖安全事项,动员群众对有安全隐患的窨井盖进行上报。 王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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