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艺 赵增强)“真是太感谢法官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我丈夫已经搬离了我们居住的地方,不再打扰我正常生活,真是太感谢你们了”。4月14日,受害人张某再次来到法院,激动地拉着承办法官的手,说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的感受。
张某与丈夫结婚多年,两人婚后性格不合,经常因琐事争吵,夫妻关系紧张,李某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张某也曾多次向所在辖区派出所报警求助。张某最终在妇联帮助下,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信都区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请求法院依法限制、制止李某的行为。主办法官武梦华、法官助理许文思核实相关证据后,认为张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于3月16日依法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签发后,信都区法院依法向张某、李某、居委会和公安机关送达,并告诫李某不得再对张某实施暴力,否则会受到法律惩罚。一个月过后,生活渐趋正规的张某给法官打来了感谢电话。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