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3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用贴心服务践行司法为民

——昌黎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侧记

□ 翟杰

近期,昌黎县人民法院各庭室部门、各党支部立足岗位,贴近群众,服务民生,通过深入企业、社区、村屯、街道开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多项便民利民举措,确保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工作成果。

普法服务深入人心

为进一步走近群众,面对面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有针对性地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昌黎法院干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4月2日上午,昌黎法院组织干警深入昌黎农贸大市场,通过发放宣传单、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把普法宣传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4月6日下午,杨红梅法官工作室在安山镇中学开展“送法进学校”普法教育活动。课堂上,全国模范法官杨红梅结合学生的年龄阶段,针对可能存在的不良行为,采取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的方式,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常见违法行为的表现等方面,结合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段段精彩的故事,用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此次活动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综合法律素养,也为县区法治文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走访服务温暖人心

昌黎法院还积极开展优质、贴心的入户服务,将法治温情送到群众心坎上,送到企业最需要的地方。

昌黎法院政治部开展走访退休老干部活动,为老干部们送上关怀、书籍及慰问品。他们走访慰问对象之一是家住二街西北楼的何连奇。何连奇是一位优秀的老共产党员,身患多种疾病,每月医疗费开销大,生活比较困难。干警们与何连奇及其家属亲切交谈,感谢他为法院事业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法院党组织会关心他们的生活,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了党和组织的温暖。

4月6日,民一庭庭长贾志辉一行三人来到秦皇岛某制罐有限公司,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涉法问题,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并针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不同阶段、不同类型法律风险进行梳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规定,向企业提出具体建议措施和注意事项。

真诚践行司法为民

3月,靖安法庭将张各庄村委会设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系点。

4月6日,该法庭工作人员来到联系点,回访慰问被帮助群众张某。张某现年94岁高龄,其子于2017年7月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同年11月,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24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肇事者暂无赔偿能力。执行局遂在执行过程中为张某申请司法救助款2万元,后因张某提供接收款项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有误,造成该款未能及时给付到位。靖安法庭干警得到消息后,主动协调执行局、财务等部门,帮助张某提供准确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很快,2万元司法救助款发放到位。回访过程中,张某对法庭给予的帮助由衷地表示感谢,当地村委会对法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

昌黎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深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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