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6日
第06版:检察天地

愿做一支燃烧的蜡烛

——衡水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朕纲援疆故事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兰华

他叫刘朕纲,是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一名员额检察官,参加工作39年,曾经“站雪迎风戍边关,戎装裹身17年”。之后,他又“纵横案海20载,胸存正义惩罪犯”。2020年,刘朕纲主动请缨,前往新疆巴州且末县人民检察院开始援疆工作。到达且末县后,他被任命为且末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

初到新疆,刘朕纲便开始思考,这次援疆要做点什么?且末县检察院实有干警17人,6人长期下乡,办案干警少,全年案件520多件,在巴州办案数量全州排名第二。

针对受援单位干警少、新手多、经验不足的问题,经过短暂的思考,刘朕纲便决定为受援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为受援单位培养一支业务精湛的检察官队伍。他在衡水市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将近20年,长期在公诉一线办案,办理过多起国家级重大专案,处理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公诉业务上可谓经验丰富,体会深刻。刘朕纲决定利用援疆这短短的半年时间将自己经验、方法传授给受援单位干警,让他们少走弯路,尽快成熟,提升业务水平。为此,他撰写了《公诉业务漫谈》《刑事证据固定及非法证据排除》《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之他见》《办理刑事案件注意事项》《如何开展立案监督》等多份教案,分别给公、检、法机关干警组织授课,收到良好效果。目前,且末县检察院年轻干警,对于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方法已经基本掌握,对案件的审查重点基本可以把握,对他20年感悟总结出的“核心证据”观念进行了学习研讨,大大缩短了干警成长历程。他还提出了受援单位与援助单位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远程共商机制设想,并在努力运作中。

援疆期间,刘朕纲共参与研究讨论各类案件40多起,并出庭支持公诉,参与庭审点评,深挖案件中存在的潜在犯罪,实现立案监督零的突破。在办理杨某、汪某等13人非法采矿案中,他通过阅卷发现崔某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证据,在该案庭审中,他针对崔某的行为,向在案被告人深入讯问,进一步固定了崔某的犯罪证据。庭后,遂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并要求公安机关对其立案,实现了立案监督零的突破。在办理此案中,他发现该案可以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遂向上级院汇报了该案可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线索材料及法律依据,为上级院公益诉讼检察提供了案源。

且末县检察院已多年未办理上级指定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去年,上级院指定且末县检察院办理张某职务犯罪案件。受案后,刘朕纲亲自阅卷、提审、审查证据,具体指导,提出问题,与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多次协调沟通交换意见。该案移送起诉后,县纪委监委补充证据材料两册,经与上级检察院汇报沟通,该案已顺利提起公诉。

援疆,只是刘朕纲人生中一段难忘的经历。在那里,他遇到了亲人一样的领导和同事,感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与和谐,感受到了各族人民真诚团结的良好氛围。他已经把且末视为他的第二故乡,如果组织需要,他会继续援疆,为新疆建设尽心尽力,做一支永远燃烧的蜡烛,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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