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长大线(滦南段)执勤时,对一辆客车进行检查。经对客车驾驶人询问和网上核实,民警发现其未取得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使用的号牌也是其他机动车号牌。民警闻到该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遂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人涉嫌酒驾。
目前,该驾驶人已因无证酒后驾驶套牌车等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杨仕满 桑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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