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7日
第06版:警务·观察

晒一晒这一天为群众办的实事

——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服务群众掠影

图为交警协助医务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

□ 文/图 孙明山

4月21日8时30分左右,在沧州市区新华区路段内,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执勤交警霍昌盛、李崇阳、张志远正在巡逻,突然在路边发现一个证件夹,打开一看,里面有身份证、医保卡等物品。“失主丢了这样重要的证件,肯定会非常着急。”交警返回岗亭后,立即按照证件上的人员信息寻找失主。半个多小时后,经过细心查询,交警终于和失主取得了联系。不久,失主赶了过来,拿到失而复得的物品,连声对交警们表示感谢。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的微信群里,每天都上传交警为群众服务的图片和文字,虽然交警们拍照的水平不是很专业,文笔也不是那么细腻,但都是一线民警用心为民服务的真实记录。4月21日,这一天,微信群里显得格外热闹。

当日13时左右,在沧州市百川路与海丰大道交叉路口的东侧,发生了一起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大队执勤交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是位年轻女性,头部和腿部受伤,交警迅速联系了120救护车,对现场人群与车辆进行疏导。在等待120急救车的过程中,交警一直悉心地安抚伤者,待急救车赶到后,又帮助医护人员一起将伤者抬到急救车上,送往医院急救。

12时10分,该大队二中队执勤交警马超、马辉、张景阳在开发区八里屯路口疏导高峰期交通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白色轿车停在路口中间,即使前方变了绿灯也不动。马辉立即上前询问,得知车辆因为无油无法启动了,于是马上叫来同事一起帮助驾驶人将轿车推到离路口50米外的加油站。交警们的热心之举,被路人用手机拍摄下来,并发到微信朋友圈,引来网友热赞。网友们说,“虽然这是件小事,但是体现出交警为民服务的精神。交警在默默地传递社会正能量,让人们倍感温暖”。

15时10分,还是二中队的执勤交警,在市区解放东路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外地牌照的货运车辆的车厢后面挂着一个即将掉落的挎包。经询问驾驶人得知,此包可能是装货工人在装货时随手挂上去的,货装完后忘了拿。经检查,挎包内有手机一部、现金300多元和一些票据。交警随后辗转与装货工人取得了联系。对方称,正在为找不到挎包犯愁呢,因为挎包里的那些票据特别重要,如果丢了,损失可就大了。40分钟后,失主赶了过来,经确认核对无误后,交警将包完璧归赵。

点滴之处见真功,细微之中见真情。像上述这样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事例,在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可以说是天天都在发生。他们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结合到一起,立足岗位实际,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公安交警队伍的公信力、亲和力,和谐了警民关系,受到社会的一致称赞。

对此,该大队大队长石磊表示, “我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从小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入手,用心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急群众之所急,将群众的困难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对群众的求助不厌、不烦、不倦,把事真正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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