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郑一明)4月21日,怀安县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圆满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到位标的额1000万元,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权益,也促进了被执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由于企业扩张过快又遭遇市场震荡,李某的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近2000多万元借款一时还不上,众多债主纷纷起诉到法院追债,企业一时间面临倒闭的风险。其中涉及借款本金及利息最大的一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怀安法院指定执行局局长贾冉亚牵头主办该案。
申请人申请法院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某企业的财产。鉴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处置财产很难变现,且被执行人也希望给企业留一段缓解期限。为此,主办法官通过多次和申请人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期给付申请人借款,优先支付利息。履行过程中,随着市场回暖,企业经营逐渐步入正常化轨道。案件主办人持续跟进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至2020年底,被执行人李某依照和解协议共向申请人支付了借款利息和部分本金共计1100万元。
2021年初,被执行人李某找到法院,表示他们所欠剩余借款本金数额较大,一下无法偿还,为避免后续还要还更多利息,希望通过银行借贷还清借款,但由于企业有不良记录,银行拒绝了他们的申请。
面对被执行人的积极履行态度,考虑到企业现实困境,主办法官与多家银行沟通,并陪同金融部门考察企业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说服申请人将李某企业借款时向其提供的抵押财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贷,终于促成其中一家银行放贷1000万元。随后,李某按照约定偿还了借款人王某本金。
4月21日,被执行人李某和申请人王某一起来到怀安法院,为执行局及案件主办人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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